哪些單位能開社工考試的工作證明?
工作年限證明是報考社工的重要材料,有關社會工作證明的相關問題,也是考生問得最多的一項,學校可以開證明嗎?以前在公司上班,屬于社會工作嗎?到底哪些單位可以開證明?
一、工作年限計算方法
工作年限,是指報名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當年年底。
例如:考生從2015年開始從事社會工作,2020年想報考社會工作者證書,那么考生的社會工作年限就是從2015-2020年12月31日,整5年時間。
另外,全日制學歷只能從畢業后開始計算工作年限(實習期不能計算在內);非全日制學歷,如:自考、成考、函授等,工作年限則可以累加計算。
二、能開社工考試工作證明的單位
根據相關政策,“社會工作崗位”指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慈善事業、社區建設、婚姻家庭、精神衛生、殘障康復、教育輔導、就業援助、職工幫扶、犯罪預防、禁毒戒毒、矯治幫教、人口計生、糾紛調解、應急處置等領域從事智力助人服務和服務管理的崗位;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人力社保、文化、衛生計生、信訪、扶貧等部門及工會、共青團、婦聯和殘聯、紅十字會等組織中負責相關政策制度的崗位。
具體分以下三類:
1、社會工作管理(以下部門或組織與社會政策相關的崗位)
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人力社保、文化、衛計委、信訪、扶貧等部門及工會、共青團、婦聯和殘聯、紅十字會等組織。
2、社會工作服務(以下領域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中除財務、工勤等輔助崗位外的社會工作專業崗位和社會工作管理崗位)
(1)社會福利(老年、兒童、殘障人福利機構和相關社會組織中智力助人服務)
(2)社會救助(低保、特困供養、災害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的審核、幫扶實施,救助管理站幫扶服務)
(3)優撫安置(烈士褒揚、軍烈屬優待,休養、轉業、退伍、傷殘軍人服務)
(4)慈善事業(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社會企業、紅十字會等慈善助人服務,達到規定時長的社會服務志愿者)
(5)社區社會工作(行政辦事大廳、街道鄉鎮的社區服務中心、社區居委會、村委會、96345平臺、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
(6)家庭社會工作(婚姻登記、婚姻調解、反家暴、反性別歧視、單親服務、親子服務、安養服務、哀傷輔導、家庭咨詢、家庭關系輔導、成員權益保護)
(7)醫療社會工作(健康倡導、接診服務、醫患關系管理、康復治療,病患家庭輔導、院外康復、臨終關懷、哀傷輔導、勸捐,精神病預防和治療、精神障礙康復)
(8)殘障人社會工作(心理與認知輔導、社會融入、就業援助)
(9)學校社會工作(學生管理、家校關系管理、升學就業輔導)
(10)就業援助(創業支持、失業援助、就業關系輔導)
(11)職工幫扶(工會、人力資源等部門的職工幫扶服務)
(12)犯罪預防(青少年社會組織、青少年服務平臺,基層派出所、檢察機關、關工委的犯罪預防服務)
(13)禁毒戒毒(社區禁毒,相關社會組織、事業單位中直接提供禁毒戒毒服務)
(14)矯治幫扶(社區矯治,相關社會組織、事業單位中直接提供矯治幫扶服務)
(15)人口計生(失獨家庭幫助)
(16)糾紛調解(社區調解、司法調解,相關社會組織和機構中直接提供糾紛調解服務)
(17)應急處置(應急救援、家屬安撫、災后心理重建)
(18)新市民服務(家庭調適、社會融入、就業援助)
3、社會工作教育研究
從事社會工作專業教育、專業培訓、合作交流和研究的人員。
也就是說,在上述單位工作都可以算作是社會工作,能夠開具工作年限證明。
三、開具流程
1、村委會—鎮民政辦(如果鎮上沒有鎮民政辦可以蓋鎮政府)—縣(區)民政局—市民政局—省人事考試管理中心;
2、社區—街道辦—縣(區)民政局—市民政局—省人事考試管理中心;
3、福利院—所屬社區(如果是個獨立單位就不用再社區蓋章)—縣(區)民政局—市民政局—省人事考試管理中心。
社會工作者工作經驗分專業工作經驗與相關工作經驗兩種,前者特指從事社工一線服務或者行政的工作,一般特指專業的社工機構或者NGO等從業人員,后者指與社會工作相關的工作單位,例如社區居委、公益事業、政府民政等職能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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