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1日起購房可自行辦理房產證
作 者:田延沛 來 源:360法網發表日期:2014-05-21
5月15日下午,北京市住房和建設委員會發布《北京市房屋登記工作規范(試行)》,該規范將于7月1日起實施,其中推出了多項便民舉措,今后購房者可以避開房產開發商代辦房產證這一環節,自行辦理預售商品房的房產證。
住建委相關人士介紹,以往新建商品房由開發商先辦理初始登記,也就是辦理大產權,然后再為購房人辦理轉移登記,就是辦理每戶的房產證。由于辦理登記需買賣雙方共同申請,也就是開發商和購房人要一同辦理,開發商往往會以“房產證”抵押在銀行、手續繁瑣等諸多理由,拖到最后期限才給業主辦房產證。所以在開發商不配合的情況下,購房人無法單獨申請辦理自己的房產證。
此次修訂后的《規范》規定,開發商完成房屋初始登記后,應當在房屋登記部門辦理房屋轉移登記備案手續,并將其申請書、營業執照、委托書、購房人名單、房號清單等申請材料事先一次性提交給登記部門備案。購房人只需持本人身份證件、買賣合同等相關材料即可隨時自行辦理房產證。如果房屋地址、面積和價款有變化,則應提交與開發商簽訂的補充協議。
市住建委相關人士表示,今后無論是商品房,還是經適房、限價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只要是新建并且進行預售的房屋,購房人都可以這樣辦理房產證。為增加公開透明,今后開發商在完成房屋的初始登記后,市住建委網站上還會公示該開發商的名稱、房屋坐落、房屋用途、房屋面積以及登記時間。購房人看到公示后,就可自行前往辦理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