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禁即入”可培育更多新業態
作 者:馮海寧 來 源:人民法院報發表日期:2019-01-04
經中共中央、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近日發布《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這標志我國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對各類市場主體來說,全面實施非禁即入等于提供了巨大的發展空間和發展機遇。對市場監管者來說,只要按照《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操作即可,不必再為某些審批事項耗費人力物力,是一種減負。從國家角度來說非禁即入有望促進經濟穩定增長應對經濟下行壓力,也展現出擴大開放的誠意和決心。
全面實施非禁即入后,首先為市場主體去“想”打開了巨大空間,也為“做”創造了機會。其次,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各類市場主體就可以大膽去做、去試,新業態就有了生長的土壤。
近年來,共享經濟等新業態不斷出現,不僅豐富了我國經濟發展模式,也為經濟穩定增長提供了新動力,還引領我國經濟不斷實現升級轉型,向高質量發展邁進。全面實施非禁即入之后,新業態培育、生長、發展的空間無疑變得更大,期待更多新業態出現來引領我們消費升級,提升我們的生活品質。
當然,非禁即入全面實施后,雖然說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不用市場監管者事前審批了,但事中事后監管不可放松,或者說事中事后監管更要加強,這既需要監管者不斷理順體制機制,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和儲備,也需要監管者多了解新業態新經濟,避免依法監管變成不當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