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出新規防法院懈怠執行 解決執行難問題
來 源: 發表日期:2011-11-10
來源:中國廣播網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在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老賴全面限制高消費后,最高法將出新規進一步規范法院執行運行機制,防止懈怠。
最高法今天上午發布《關于執行權合理配置和科學運行的若干意見》,進一步進完善執行的分權運行模式,將執行權分為執行實施權和執行審查權,分由不同的執法主體按照不同的程序行使,互相制約,規范運行。通過分段執行對執行實施權進行分權。將執行實施程序分為財產查控、財產處置、款物發放等不同階段并明確時限要求,由不同的執行人員集中辦理,改變“一人到底”辦案方式。在分段執行中實行節點控制,防止消極執行。
另外進一步明確了執行人員的即時查控財產權。執行工作中具有高度的時效性要求,為了解決緊急情況下對執行人員采取控制措施授權不足的問題,《意見》規定了執行人員在接受執行指揮中心指令的前提下,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財產保全和其他控制性措施,但事后兩個工作日內應當補辦審批手續。這樣就大大提高了執行的效率。(記者 孫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