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報考中的基層工作經驗要求是什么意思?
公務員報考中的基層經驗是指和報考的單位相關工作經驗嗎?還是只是基層就可以?
答案:如2015年招考公務員:“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2015年8月以前在縣(市、區)、鄉(鎮、街道辦事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它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滿兩年的經歷(前述單位中非正式就業人員,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工齡按有關政策認定)。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本科畢業后就業一段時間又考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統招統分繼續深造的研究生,并于2015年畢業的人員,既可視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也承認其工作經歷(類似人員依此類推)。 在校學生未畢業前的社會實踐、實習等經歷不得計算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面向選調生遴選職位的,其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以選調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