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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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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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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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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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起點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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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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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學分(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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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學習“畢業論文指導”課,該課為畢業論文寫作輔導課,學分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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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起點本科、本科第二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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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跨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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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學分(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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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本科第二學歷(跨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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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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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學分(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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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專科畢業就讀本院專升本同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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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學分(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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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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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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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語查詢時間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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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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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及選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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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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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中午12時
至
6月27日中午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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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選題即是提交畢業論文寫作申請。
畢業論文寫作申請時間截止后,學院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畢業論文寫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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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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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中午12時
至
12月25日中午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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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綱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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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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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中午12時
至
7月7日中午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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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中午12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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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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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中午12時
至
次年1月4日中午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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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中午12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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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稿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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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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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中午12時
至
8月31日中午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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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中午12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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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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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中午12時
至
2月28日中午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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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中午12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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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稿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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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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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中午12時
至
10月5日中午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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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中午12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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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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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中午12時
至
4月4日中午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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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中午12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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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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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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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中午12時
至
10月30日中午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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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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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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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中午12時
至
4月29日中午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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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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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關于畢業論文作弊等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理
畢業論文須獨立完成。如有抄襲等作弊行為,一經發現,所寫畢業論文無效,并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同時取消申請學士學位的資格。學術不端行為情節嚴重,或代寫論文、買賣論文的,給予取消學籍處分。
在提綱、初稿和二稿的寫作階段,如被指出存在不當借鑒、抄襲的,必須及時改正,如能及時改正,最終成績將以最終提交的稿件為準進行評定,但最終成績不能被評定為“優秀”;如不能改正,最終成績將被評定為“作弊”,半年內不允許申請重修。
學術不端行為一經查實,已評定成績者,取消成績。已準予畢業者,宣布畢業證書作廢;已授予學位者,宣布學位證書作廢。
(五)關于論文重修的規定:在有效學習期限內,在籍本科層次學生在畢業論文成績公布后,論文成績為及格及以下的學生,可以在規定的學習期限內申請一次重修畢業論文。畢業論文重修的,不繳納重修論文的學費,論文寫作的申請及寫作程序參照各批次寫作管理規定執行,學生應根據重新選擇的論文題目進行寫作。重修后畢業論文的最高成績不做限定,畢業申請和學位申請的時候選用最高成績。提交畢業申請后,不得再申請畢業論文寫作。(一)確定導師的時間:提綱提交階段結束后學院會根據學生選題總體情況進行指導教師分配。提綱階段的撰寫需要學生根據學院提供的選題的寫作要點和參考資料等信息,通過自己認真思考,自主進行。
(二)畢業論文留言板溝通:同學們在論文寫作過程中,可以通過論文寫作系統中的畢業論文留言板向導師請教寫作問題、與學院溝通管理規定、與同學交流寫作心得。對于同學發表的關于“寫作內容”方面的留言,導師將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回復;對于同學發表的關于“管理規定”方面的留言,學院論文管理教師將在2個工作日內給予回復。
(三)電子郵件溝通
1.導師信箱:導師確定后,導師的個人電子信箱信息會出現在學生的論文寫作系統中,學生可通過電子郵件與導師進行溝通。
2.論文管理信(lunwen@cmr.net.cn):在論文寫作各環節中,任何關于論文寫作的管理方面問題都可隨時通過學生信箱發郵件至論文管理信箱咨詢。
3.郵件使用要規范
(1)正確書寫郵件主題:由于垃圾和病毒郵件大量充斥網絡,對于未按照要求正確書寫郵件主題的,很有可能被系統過濾刪除掉(如主題為英文、主題空白),因此需正確書寫郵件的主題。主題規范為:畢業論文—寫作問題(或管理問題)—***<學生姓名>。
(2)發送給導師的電子郵件務必抄送論文管理信箱,當發給導師的郵件超過1周時間未回復時,學生應及時發郵件到論文管理信箱進行查詢。
論文寫作期間如有使用非正常方法,擾亂指導教師正常工作、生活的學生,學院將對學生進行警告,直至取消其該次畢業論文寫作資格,情節嚴重的給予取消學籍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