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綱要》起草專家、北京市教科院副院長吳巖解讀說——中央文件第一次把職業教育擺這么高的位置
本報記者 李劍平 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2010-03-15
“綱要非常突出地體現了職業教育這一部分,突出體現了綱要的典型特點。即改革任務和發展任務、改革措施和發展措施并重的特點。”3月9日, 在由中國青年報社舉辦的“2010全國職業教育發展論壇”上,參與《國家中長期教育和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簡稱規劃綱要)起草的北京市教科院副院長吳巖博 士說,《規劃綱要》不僅著眼于教育內部,而且還著眼于教育外部,即要跳出教育看教育,跳出教育謀劃教育。“這些特點在職業教育專題中都得到了比較充分的體 現。”
“《規劃綱要》強調了職業教育對中國教育發展,乃至對整個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性,并且前所未有。”吳巖介紹,《規劃綱要》 第六章第一條就提出“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強調職業教育是推動經濟發展、促進就業、改善民生、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緩解勞動力供求結構矛盾的關鍵 環節,必須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這是中央文件里第一次把職業教育擺在這么高的位置。”吳巖認為,《規劃綱要》中有關職業教育的內容也充分體現了溫家寶總理的 兩句話:對職業教育發展的藍圖,怎么描繪都不過分;對職業教育的重要性,怎么強調都不過分。“這在《規劃綱要》中得到了最完美的體現。”吳巖說。
當然,《規劃綱要》中也突出地體現了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任務的艱巨性,其中,提出了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的七項任務。一是職業教 育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二是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的基本策略;三是職業教育培養人才不可或缺的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四是第一次明確地提出了職業學 校的基本辦學標準;五是提出了職業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六是職業教育投入的政府責任、社會責任,以及其他方方面面的規定;七是對職業教育人才培養“合作辦 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的校企合作辦學的剛性法規進行了明確承諾。
“從這七項改革任務來看,都意味著職業教育的改革進入了深水區,職業教育進入了拐點時期。”吳巖說。
據吳巖介紹,《規劃綱要》還前所未有地提出制定相關的法律措施,比如制定促進校企合作辦學的法規,以促進校企合作制度化。吳博士認 為,不管是中等職業教育還是高等職業教育,如果要發展,要培養職業類的技能人才,一個邁不過去的坎兒就是校企合作,這是全世界的共同做法,也是職業教育的 天然特性。“這就意味著單憑學校內部是培養不出技能型人才的,或者說,單憑教育部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吳巖認為,這一條教育部做不到,只有國務院下決心才 能解決這個問題。
當然,企業在合作辦學中的利益怎樣得到保障,也需要有法規,不僅規定企業的責任,還要保障企業的利益。“從這點也可以說,這個《規劃綱要》是一個前所未有的改革突破。”吳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