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實施怎能因噎廢食
來 源:光明日報發表日期:2011-12-31
1986年頒布的《義務教育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適當設置小學、初級中等學校,使兒童、少年就近入學。”
2006年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再次明確“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2001年頒發的《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要求要“農村小學和教學點要在方便學生就近入學的前提下適當合并,在交通不便的地區仍需保留必要的教學點,防止因布局調整造成學生輟學。”
2010年頒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再次明確“適應城鄉發展需要,合理規劃學校布局,辦好必要的教學點,方便學生就近入學”。
近期接二連三地出現校車安全問題,讓一些人將質疑的目光放在了學校布局調整的政策上,甚至有人說解決了“上學難”、“上學貴”,又迎來了“上學遠”。我們慎重制定、寫入法律,堅持實施了十幾年的政策絕非草率,可問題出在哪兒?幾位專家做出深刻的分析。
■布局調整切勿一刀切
儲朝暉(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近來數起重大校車事故,引發公眾對校車以及近十余年來學校布局調整的關注,其中的焦點之一便是“就近入學”原則是否得到較好的貫徹落實。一系列政策文件都說得十分明確,地方政府有責任提供就近入學的基本條件。就近入學的政策目標就是為每一個兒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權利,確保教育的公平原則。
王嘉毅(西北師范大學校長):一些觀點將校車事故歸咎于學校布局調整,批評甚至否定學校農村學校的布局調整。校車事故與布局調整雖然有關聯,但并沒有因果關系。因為校車事故而否定布局調整是不合理不科學的。
在我國城市化進程普遍加快、農村地區學齡人口減少的特殊背景下,農村學校布局還遠沒有達到科學合理的狀況。布局調整不會因為出現了一些問題而改弦易張。相反,“布局調整”政策不僅要延續,還要把好事做好。
楊潤勇(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事實上,對于防止和糾正布局調整中的偏頗現象的工作,國家教育有關主管部門一直關注,從未放松“糾偏”工作。早在2004年,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地區“兩基”鞏固提高工作的意見就提出要“對于地處偏僻的教學點應予以保留,以避免因就學路程較遠造成小學生失學、輟學”;2006年6月份教育部分別發出《關于切實解決農村邊遠山區交通不便地區中小學生上學遠問題有關事項的通知》和《教育部關于實事求是地做好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工作的通知》,重點強調要“堅持寄宿制學校建設和低年級學生就近入學并舉”的原則,要求農村“撤點并校”要實事求是、穩步推進、方便就學。2010年教育部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再一次要求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在調整中小學布局時,要統籌規劃、實事求是,“避免盲目調整和簡單化操作”。諸多文件的共同點在于,進一步重申了“布局調整”工作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不搞“一刀切”。
■布局調整是必然選擇
儲朝暉:依據當前的實際,尊重和切實維護兒童基本權利最為有效、最為經濟的措施依然是真正按照《義務教育法》的精神來進行學校和幼兒園的布局建設,堅持就近入學原則。各地政府有必要以尊重兒童基本權利為出發點,真正為鄉村學生著想,在學校布點、入學方式、校車運行三種選擇中慎重權衡,留住該留下的教學點、恢復有必要恢復的教學點,多聽當地居民的意見。對保留和恢復的教學點,又必須采取相應的傾斜政策和激勵措施,派出合格的教師,保障教學條件與質量合格,以保障兒童享受義務教育的公平權利。
王嘉毅:近年來開展的布局調整,是我國農村教育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選擇。第一,是學齡人口變化的必然選擇。中小學特別是農村中小學的學齡人口不斷減少,學校規模不斷縮小,很多農村學校的學生人數大幅度下降。這就要求必須調整學校的布局,根據適齡兒童的人數合理布局學校。
第二,是人口流動的必然選擇。隨著城市化的發展以及農村外出務工人數的增加,子女隨父母流動的比例大大增加。學校是為學生服務的,人口的流動特別是學齡人口的流動,要求學校布局也要相應調整、流動,以滿足兒童的就學需要。
第三,是提高教育質量的必然選擇。通過學校布局調整,不僅能夠促使政府加大投入,改善農村學校的辦學條件,也有利于學校留住和吸引高水平教師,為提高教育質量提供保障。
第四,是教育均衡發展的必然選擇。通過布局調整,使得學校的布局更加合理,學校的辦學條件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標準,并使得學校與學校之間的辦學條件基本均衡,從而促進教育公平。
第五,是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的必然選擇。通過布局調整,不僅可以解決危房問題、改善學校的辦學條件,也有利于文藝體育器材的配備,能夠較好地解決供暖、供水問題。特別是一些地方實行寄宿制教育,還可以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良好的教育、學習和生活環境,減輕外出務工家長的后顧之憂,保證了學生的健康成長。
■將重心從撤并轉向后續建設
楊潤勇:《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提出了要“適應城鄉發展需要,合理規劃學校布局的要求”,為做好布局調整指明了方向。已經完成布局調整的區域,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經驗,積極主動回應群眾的意見。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要做好解釋和補救工作。
鄔志輝(東北師范大學農村教育研究所所長):對于確有必要進行布局調整的農村地區,應科學審慎、因地制宜地進行。我認為根本辦法就是強化程序公正,確保撤點并校決策的民主化與科學化。所謂“撤點并校決策的程序公正”就是在學校撤并問題上事先要有一套程序性的制度安排,確保信息公開、多方參與、過程民主、決策科學。
目前,我國沒有實施撤并的農村學校大多是邊遠山區的小學或教學點。如果一味撤并學校,就會擴大農村學校的服務半徑、增加農村兒童的上學距離。在新的歷史階段,我們的戰略重心應轉向對邊遠地區沒有撤并學校的發展上,突破“只有實行集中辦學才能優化資源配置和提高教育質量”、人為地把“有學上”和“上好學”對立起來的錯誤思維方式。
農村學校布局調整是一項系統工程,絕不是撤并學校那么簡單。所以,今后較長一個時期的戰略重點應該轉移到后續建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