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納稅籌劃3L原則
作 者:胡俊 來 源:中國會計視野發表日期:2018-07-23
納稅籌劃3L原則:最少(least)、最晚(latest)、合法(legal)。----古老的諺語 稅收和死亡是人無法避免的二件事。財務人就如同醫生之于人的健康一樣,企業稅收籌劃是財務人的生存基礎。結合到財務實務中3L原則,是衡量企業財務納稅籌劃水平的基準。如何實現最少、最晚、合法的稅務籌劃,并讓納稅籌劃方案落地是企業財務管理者關鍵的能力之一。 三原則的基礎個人認為是合法。“人們安排自己的活動以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這是無可指責的。----Learned Hand 利恩德·漢德,稅收委員會訴紐曼案(Commissioner v.Newman),1947年” 如何來達到合法呢?首先,需要對企業的業務的商業模式非常了解。其次、對企業業務所涉及的稅法知識有很深入的研究。再次、就需要與公司的管理層以及主管稅務局有很強的溝通能力。有了以上前提條件后,就可以按最少、最晚的原則來進行公司業務的稅務籌劃方案的選擇。 最少按我的理解是在合法的前提下,稅負最低的方案。如何設計稅負最低的方案,相信還是需要創造力的。在合法的前提下,發揮人的創造力是應該可以不斷優化的。就如同人設的游戲規則下游戲比如圍棋一樣,是可以通過AI或者專家案例等技術進步來達到世界的先進水平的。這是一場比賽應該是永遠止境的。 最晚按我的理解可以是時間上的稅法規定的最晚交稅時間交納稅款,為企業在現金流上創造時間價值。另一種理解可以是無法避免稅款的發生,但運用法律等手段讓稅款總額不發生變化的前提下,在與稅務局對稅務事項有爭議的情況下,讓稅款晚交或者永遠的爭議下去達成不交的目標,比如運用政治、宣傳等與稅務局進行溝通。當然最晚是存在風險的,可能對企業產生不利影響。